1.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。
2. 遵守憲法和法律,品學兼優(yōu)。
3. 所學專業(yè)及學歷符合崗位要求。崗位要求的專業(yè)為報名人員最高學歷所對應的專業(yè),專業(yè)名稱及代碼參考教育部公布的最新版《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(yè)目錄》《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(yè)目錄》《授予博士、碩士學位和培養(yǎng)研究生的學科、專業(yè)目錄》,對于所學專業(yè)接近但不在上述參考目錄中的,應聘人員可與招聘單位聯系。對于留學回國人員專業(yè),將結合應聘人員所學主要課程、研究方向等進行審查。
4. 應屆畢業(yè)生年齡不超過35歲(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其中對于報考在京單位的京外生源須符合人社部有關在京落戶要求,即大學本科生不超過26歲(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碩士研究生不超過30歲(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5歲(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留學回國人員年齡不超過35歲(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社會在職人員年齡要求見具體崗位表。
5. 愛崗敬業(yè),具備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。
6. 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。